瞬間的默觀

别怜悯前夜

更不要期待明天

继续走,继续走

我撞破每一瞬的时间

明天 吕彦慧

仓和村的夜已经很是浓了。在跑龙山脚下稍作停留,就可以看到岩峰的凸起刺穿一轮新月,月亮像一副被尖刀挑起的身躯,在黑暗中不住摇晃。还未被月光玷染到的天空呈现出可怖的酱黑色,咸而苦涩。

月亮最细的那天也叫新夜,这是仓和村惯用的叫法,预示着人们除了新年之外仍有清空自己的过去的机会。当有人主动重置了自己,村里人自然不会追究,这便是人们口中的“向前看”。

在蜷缩的月影下,几个土包垂着头,一声不响地深深扎根在黄士地上。为了标记自家的土包,人们常常会在特定的地方插上一根树枝,一根更粗的木棍,或是摆上几块鹅卵石。这些径直竖起的标记物投下的影子被不平的路面拉得很长,像驻扎在夜里的兵。

远处拱起的脊背微微颤动着踏入这样的一个夜。

他一拐一拐地走近,时不时停下来,用左手捶几下大腿外侧。右手紧紧攥着的蛇皮袋像是不堪重负,轻轻地落在他脚边。他痛苦地弯下腰,用枯似树皮的手捡起那个袋子,同时又叫人看见他头顶所剩无几的头发已是花白,顺从地贴着头皮。老人缓缓地蹭到一个没有任何标记物的土包前,用脚尖将从别处吹过来的树枝、木片和枯树叶扫到一旁。仓和村胸腔里无声而凄凉的回响向他身上扬起一阵飞尘,他拍了拍身上的土,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仓和村的月亮照在他脸上,像泪。

老孙已然是很老了。也正因如此,赵老头夜里出门时才没认出他来。

赵老头本就有起夜的习惯,只是他方才与徐家媳妇约定了夜里见面,那女人却食言了。他想着对面屋里夫妻二人或许正行着鱼水之欢,心中越想越气不过,直到半夜仍然睡不着,便想着出门解个手。

老孙虽然年纪大了,眼力却没怎么退化,一眼就认出了赵老头,喊他“小赵一—”

或许是太久没被叫过“小”,又或许是老孙在短短几年内变得实在太老了,赵老头愣了许久才怔怔地问,“你回来了?”

“刚从东泓回来。你怎的半夜在这里瞎逛啊?”

“睡不着,出来撒泡尿而已。”说着,他就要拉开裤拉链。

“去去去,”老孙像赶鸡一样冲赵老头挥挥手,“别尿映楠身上。”

赵老头“切”一声,说,“我不跟你这个糟老头子计较,我才没这个癖好在别人家媳妇身上撒尿。”他指指更靠近仓和村东口的几个土包,“那么多孤魂野鬼,都不知道是谁家的。”说着,他就朝远处那几个地上的凸起走去。

老孙用他浑浊的眼角鄙视地瞥瞥赵老头,明镜一般的心里知道他是想女人了。

老孙和映楠是村子里数不多的认得赵老头前妻的人。当时赵老头的膀子上还没纹着那个曼陀罗花纹。从前映楠还活着时候,东泓油田的福利还比现在好些,老孙他们每年春节都会回仓和村里。

有一年,他们回来时,碰巧见到了那个女人。她看起来不到四十岁,很瘦,但背挺得极直,丝毫不显得单薄。她穿着一件偏紧身的毛线衫和一条牛仔裤,一看便不是村里的人。看见他们提着行李走过来,她径直迎上来,问他们赵老头在哪。当然,她当初说的不是赵老头,只是老孙一向叫他“小赵”,也忘记了他的名字。

“你是?”

“我是他老婆。”

这话可把老孙和映楠吓了一跳。他们听说过赵老头曾结过婚,但只当他早就离了,才搬到仓和村来。难不成是新结的婚?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消息在村子里是绝不可能藏得住的。在仓和村,没人有秘密。

想到这里,他们还是带女人去了赵老头家。

“老赵,你媳妇来啦。”老孙在门外喊。赵老头家的门颤颤巍巍的,好像随时都要倒下来。

“我他娘的什么时候有媳——” 他打开门,话语就卡在嗓子眼里,像一颗巨大的桃核,噎得他一下子喘不过气来。

“你来干吗?”看来是真的没离,老孙心里想。

女人看看旁边的老孙和映楠,也没要求他们回避。她开口,声音没有一丝波澜,“之前的协议没签字,联系不上你人,就朝人打听到了你住的地方。”

赵老头接过纸,恶狠狠的眼睛在上面扫了一圈。

“行了。签完就别再来了。”

那时候,映楠就在心里悄悄地想,要是丈夫这样对她,她绝不可能这样平静。后来,她怕跟赵家扯上关系,就拉着老孙回家了,隐约听到那个女人问有没有车能搭一程。

过了那晚,映楠就没再见过她,想必是借到了车,连夜回城了。

可是又过了两天,映楠听见有人说,赵老头那个城里老婆死了。

怎么回事?大家都问。这就不知道了,那个传话的女人说。听说她是翻山回去的,肯定是在山里迷路了,被豺狼给吃了。有人这样说。

“那个女的死了。”映楠当晚回家,这样对丈夫说。

“谁死了?”

“就是老赵那个媳妇。她想自己走回去,叫狼给咬死啦。”

老孙也很惊讶。但他还是劝映楠别什么都信,更别在大过年的胡说这些不吉利的生啊死啊的事情。当晚,他们还是在孙家过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团圆年,并一直待到了新夜才离开。

老孙的视线在赵老头的背影上停留了片刻,从他带来的蛇皮袋里拿出厚厚的一叠黄纸,又掏出裤兜里的打火机,将那些黄纸点燃。瞬时间,炽热的火舌贪婪地舔舐着大地,从中升起阵阵浓烟。他承认,他起初根本不相信映楠说的事情。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如此亲近的人竟也会以一种痛苦的姿态葬身于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


村里人都知道,老孙原名叫孙什么玮,中间大概还有一个字。有人曾经在他的工人证上看见过他的名字,兴许又告诉了几个人,只是在这村里实在没有记住全名的必要,几个人就又一齐忘了。老孙的媳妇名叫映楠,姓什么却没人知道。村里的人们都叫映楠嫂子或是孙家的,这方式再简单不过。这两人的真名像大多数人的名字一样在了时间里,然而,这对仓和村人来说,只是“新夜”的伊始。

仓和村位于平丘市祁龙县,几年前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仓和村当初穷就穷在了这座跑龙山上。北方的土地肥沃得流油,家家户户种的高粱、油菜、土豆几乎每年都有不少盈余。只是这庄稼种了却卖不出去,其他的商品也运不进来。村里的市场进货慢,卖得快,要是碰巧店里没了油盐酱醋,人们就只好走几十里地去县里的超市。

为了方便,人们总吃起最寡淡的馒头,煎饼和大米稀饭,只求填饱肚子。

老孙是土生土长的仓和村人,而映楠生在二十里地外的祁龙县城。老孙自初中就在祁龙县上学,高中读了一年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就在祁龙县打些杂工。两人是在附近的东泓油田认识的:老孙——那时候还叫小孙——是车间里的工人,映楠是开吊车的。

东泓油田里有几万员工,两人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都应该毫无瓜葛。

后来,老孙在映楠死后又想过两人相识的过程,并没把这段关系归结到“一见钟情”的范畴,那着实太肉麻,他想。他还依稀记得映楠当初留着齐耳短发,笑的时候露两个梨涡,只觉得从他笨拙地请她去看厂里的电影到与她结婚生子,仿佛只是过了一眨眼的功夫。

映楠住的祁龙县城比仓和村便利得多,县里有超市,大卖场,还有火车站。买张硬座车票往回坐一站,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到平丘市区里。由于这一地理优势,村里人都说映楠是“下嫁”。那些人基本都比老孙年长,如今仍在世的已经没有几个了。他们从前就像萝卜深深地扎根在这片土地上,没在其他地方久居过。可若是跟他们说,要把他们拔出来种进更好些的土壤里,他们却都是极为愿意的。因此,他们口中的“下嫁”多半还包含着想要自己破士而出的渴望。

映楠的母亲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父亲自然也想早早将女儿嫁出去,等于是了了一桩心事。老孙的父母也觉得儿子是时候成家了,又忙不迭地想抱上大胖孙子,双方都乐得其成,从未见上一面,也没要彩礼,直接就让映楠嫁到了仓和村。

入门的那天,村里有闹婚的习惯。平日里看起来本分老实的人这一刻却像是掉进米缸的耗子,将这对新婚夫妻围在中间,推推搡搡中揩些油,这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

映楠深知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习俗,一声不吭地依了他们。

老孙的母亲见儿媳守规矩得很,很是满意;又看看她匀称的手和腿显示出年轻的活力,就料着这是个顾家的好苗子。

老孙倒是没顾得上想这些,他回到家,看见自己的媳妇浑身的衣服都皱成一团,眼中是掩不去的疲惫。映楠对上他的眼,仰起脸,宽慰地笑了笑。于是,老孙心中的愧疚又多了一分。他只觉得委屈了眼前的人,不甘的情绪在胸膛里像条游龙一般翻山倒海。最后,这份不甘终于扩大成为膨胀的自尊心。终于,他同映楠一起躺在床上,取走了她作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

从两人结婚再到不久后回到东泓,老孙都没让映楠干什么农活。在仓和村的时间,从犁地除草到喂鸡喂牛,几乎全是老孙干的。只有在农忙的时候他才给映楠一把镰刀,让她一起下地割麦子。他想,映楠一个女人在油田工作已经足够危险辛苦了。因此,每当有人调侃他做的活比家里的牛还多,他都咧嘴笑笑,挤出眼角的几条鱼尾纹。

“映楠是下嫁嘛。下嫁。”他总是这样说。


两人回到油田的厂里没过几年好日子,映楠就病了。

起初,她只是胃痛,工作的时候常常没法集中精力,额上冒出一层层冷汗。老孙有天半夜迷迷糊糊地看见映楠背朝着他,蜷成一团,明显仍未睡着。他担心得紧,第二天就带映楠去油田里的诊所。大夫说还不能确定是什么病,如果一直疼有可能是胃炎或者胃溃疡,具体还要做胃镜才能知道。

“你明天请个假,我陪你去市里的医院做一个吧。”老孙说。

映楠摆摆手,“不用。大夫,你先给我开点药吧。”大夫说开药也行,但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最好还是去一趟医院。

出了诊所的门,映楠侧头对老孙说,“我从小就经常胃疼,这点算不了什么。实在不行我就在床上躺两天。我自己的身体自己很清楚,不会有事的。”老孙只能苦笑。

明明是她的病,她倒安慰起自己来了。大夫给映楠开了些最常见的咀嚼片和胶囊,映楠连吃了两周,身体稍微有些好转。

映楠生病是在有金黄色晚的九月。低矮的平房蹲在油井脚下,平野上没有种树,天与地之间的距离有宽阔而寂寥的回声。

老孙拆开母亲从祁龙县寄来的信,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对映楠说,“妈担心你,让你回去住几天。”

“可我这就好了——”

“东泓的事你就别管了,我看你得病多半是太累了。回去歇几天吧。”

映楠的性子一向平和温顺,她不忍心拂了老人的一片好意,次日就动身前往。油田提供免费的班车,一天三趟去市里。映楠没带什么行李,急匆匆地坐上车,再从市里坐火车回祁龙县。

仓和村比东泓油田更像秋天。或许是有房屋和植被的遮挡,气候凉爽,但比油田里还暖一些。从远处,映楠终于望见了金黄色:那是麦田、落叶和充斥着凋零的气息的风。

映楠回到仓和村,大家瞧见她都很惊讶,问她这时候怎么会回来。映楠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提生病的事,只说来看看咱妈。

“孙家媳妇,怀孕是大喜事啊,咱没必要藏着掖着。”一个头发半白的妇人拉着她的手说。映楠没回过几次仓和村,还认不全这村里的所有人。

“怀孕?我没怀孕,只是最近身体有些不舒服。”

周围的女人们似乎有些失望,“我看老太太清早杀了只鸡,还以为是有喜了。都是林寡妇跟我们讲的,这才让我们误会了。”

“怎么是我说的?不是你先说的胎盘的事?”那个头发半白的妇人大声嚷嚷。

“胎盘?”映楠听见几人快要吵起来,只觉得胃里翻腾得厉害。

“那天我听刘家老太太说孙家老太太问她要胎盘,她本来不想给,但是看在交情上这才给了她半个。”

“谁的胎盘?”

“就是刘家媳妇的胎盘,你还不知道吧,她最近刚生了个大胖小子。”


映楠穿过孙家虚掩着的大铁门,刚准备敲里头的木门,门就开了,探出了老孙母亲的脸。老太太很热情地把映楠牵进屋里,问她路上累不累,身体是否好些了。

“你先坐着,我去给你热饭。”映楠想站起身帮忙,可老孙母亲却说,“你坐着就行。”

对映楠来说,这是多么不同寻常的一顿午饭!老孙母亲端上一盘白花花的白面馒头,又从锅里盛了一碗汤。汤碗冒着滚滚热气,表面还飘着一层汪汪的油,散发出浓郁的鲜香气味,好像鱼虾肉和所有山珍海味混在一起的美妙味道。只是,令映楠疑惑的是漂浮在其中的暗粉色块状物和上面长着的圆形凸起。这令映楠想起老孙的手上曾经长过很多水泡,每个水泡的直径都有两三厘米,令人不忍直视。

映楠在祁龙县的家里听过吃胎盘的说法,只是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落到自己头上。

婆婆眉飞色舞地讲述着刘家老太太是如何抠门,只分她一半,说另一半还要留着自己吃;她又是如何告诉刘家老太太,若是映楠怀孕了,胎盘也能分她一半。她还说,这东西是珍贵的补品,养气补血,还能入药,不管是什么病都能好起来。

“好了之后,你们俩就好好过日子,争取明年也像刘家媳妇一样,生个孩子。”映楠笑了笑,应了下来。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在吃完胎盘汤之后,映楠的腹部越发疼起来。一直到下午,她的嘴里还残存着一股腥味,惹得她总想干呕。起初,她还能在婆婆面前挤出微笑,可是到了晚上,她的胃里仿佛装上了一台绞肉机,整个身体都仿佛被吊车吊在空中,痛感让她不住地颤栗,眉头也紧紧地皱起来。

忽然,房间的灯打开了。老孙的母亲走过来,看到她疼成这样,吓了一大跳。

“啊呀!你怎么成了这副样子?赶紧让我看看。”

映楠蜷缩着捂着肚子呻吟着从牙缝中费力地挤出一句话,“妈,我要去医院。”

“大半夜的哪还能去医院?你先躺着,我去问问刘家老太太。”

刘家老太太与老孙的母亲一起回来了。起初映楠并不知道那是谁,只是在泪眼模糊中看见两个人影。刘家老太太指挥着老孙的母亲把一张黄底黑字的符纸烧成灰,然后泡进水里。

“映楠,快把这个喝了。”刘家老太太大声说。“你这是被恶鬼缠身了,才会痛成这样。”老孙的母亲这回仍是极不坚定,她倒并非是担心什么,而是怕自己摆不出刘家老太太那样一副要与恶鬼拼尽全力斗争的姿态。

刘家老太太觉出她的犹疑,怜悯地看她,“来,你按住她,我来让她喝。”

“我要去医院!”映楠心中塞满了恐惧,她用尽了力气,几乎是在大喊。她的脸整个蹙起来,像个核桃。老孙母亲心中一惊,她平日里从未见过自己的儿媳妇如此高声地说过话。吓!这哪里还有贤妻良母的半点模样?

刘家老太太显然也想到了这点,他瞥了映楠一眼,凑到老孙母亲耳边说,“这不是你媳妇,你媳妇会这样说话?肯定是被不好的东西附着了。”

老孙母亲仍有些踌躇。

“你不想要孙子了?”被瞪了一眼,老孙母亲心中估摸着刘家老太太本可以不帮她,抱着自己的孙子在她眼前溜达来存心气她,于是大约也开始发觉刘家老太太是真心的,所以便噤声了。

刘家老太太不顾映楠的反抗用她粗糙的指节硬生生掰开她的嘴,映楠只感觉到水混着什么颗粒状的东西涌入她的口腔,顺着她的食道流到胃里,一路上像麦田着了火,愈发汹涌。

映楠死在她刚满二十五岁的清晨。

她原本也是不过生日的,只是若定要计算她的年纪,那么她恰好二十五岁,恰好死在她出生的那天。日出的时候,乡间的清晨裹着风和泥土,为她送行。刘家老太太同人讲起映楠的时候,只说她注定命短。人们都说,苦了老孙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

但所幸老孙还年轻,她总能等到儿孙满堂的那天的。

思绪走马似地跑。待到老孙缓过神来的时候,赵老头早就已经小解完,吹着走调的口哨,晃晃悠悠地走回家了,只留下老孙一人和他的枯老脸皮在月光下被照得发颤。

跑龙山脚下忽而吹过一阵风,将还未燃烧殆尽的黄纸钱扬在空中,悠悠晃晃。在老孙身后,跑龙山遮蔽了曙光,明亮的新月拥抱着仓和村蜷缩的身躯,带给人们一次向前看的机会和一夜安详酣畅的睡眠。

家路 刘子瀛

在我还扎不好辫子那前儿,鞍山铁西还没生出虎视眈眈的大楼。盛夏愈盛的日子里,铁西区往南一列小平层被太阳煎煎烤烤,一齐矮矮低着头,我便成天坐在家门口的大理石台阶上乘凉。只有那一级被打磨得最光滑,小腿敷上去很舒服。上色是一抹一抹纯洁的灰色,硬是捋清表面横冲直撞的纹路,挑不出杂质。环顾四周,我小小的世界里总掺着土气。鞍山是处处掺着土气的地方,搞混名字的大姨大婶都有糙米面的嗓音。

九道街的早市一直热闹到晌午,那些大姨大婶们便从苞米涨价唠到三道街谁家姑娘考了个好大学。旁边的大伯踩两脚烟头说是出淤泥而不染,六个字念得东倒西歪。总有只粗糙的手紧拉着我,踏踏实实走过一个又一个小摊位。两臂弯弯捧着大袋大袋,忘了里头装了什么,忘了拉着的是谁的手,沙砾的触感却还压在心里,被脚步踩实了。不知过了多久,太阳与胡乱支起的电线开始纠缠不清,直到最后一丝阳光看穿雾白色的粉尘,整个埋进鞍钢厂的沟壑里。

 扎不好辫子那前儿,每天都要走一遍去早市的路。早市的路从踏下家门口的台阶起,拐上兴盛路,沿着九道街往南走。一路上九道街很长,要一直走,直到早市闹腾的入口。逛早市时大婶们总是笑着招呼我,与我说找不到进口时就继续往南走,要耐着性子走走停停。我好像明白了,真正轮到自己走时却一下子一直走到了南方。

一路上熙熙攘攘,听到别人的家乡是榕树流水小舟与炊烟袅袅,而我的冒着土气,是青年们巴不得想要离开的地方,是大伯所谓黝黑软烂的淤泥。然而,去早市的路走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深黑色掺了土气,是脚一陷进去不能轻易拔出来的。现在回想起来,大伯粗着嗓子能扔出这样贴切的话,大伯真的是诗人。

高楼林立的都市里我再也找不到早市的进口,这才发现从家往南抻的路没有回程。最远处的高楼塔尖撇着光,满胸的壮志像那级大理石台阶一样,纯粹到淡然土气。快走到尽头,塔尖高耸入云,最终指向遗忘。

去早市的路是一条淡然之路,亦是一条遗忘之路。

矛盾 曹语熙

矛盾的爆发 是带着刺痛的暴雨季 一片片割在脸上

矛盾的不爆发 是阴雨天凝固的空气 沉甸甸压在胸上

我害怕矛盾 因为恐惧矛盾后的抛弃 我是暴雨里的孩子 被一人丢在湿冷冷的巷子 周围黑极 不见一点光迹

但我恳求光不要出现 光是黑夜的污渍 它会点着——会曝光 然后点燃 本在黑暗中遁形的矛盾

大象不能是一头蓝鲸 杨谦好

2050年11月24日,饶城的街上突然出现了一头大象。

没人知道它从哪里来,如此庞大而又笨重的一只生物就凭空出现在饶城最繁华的那条单行道上。饶城警方反应很迅速,封锁线被拉起,红灯与绿灯的交替终于重获其原本的含义。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饶城大象出逃动物园# 迅速成为了各大热搜榜单的第一——尽管饶城并没有动物园。但这并不重要,饶城这座地处海边的小城,终于在2050年11月24日这天成了全国人民的注意力焦点。

媒体蜂拥而至。我在六点半将自己从被窝里拽出。

疯狂的记者们抓住每一个目之所及的饶城居民。我在写字楼的工位上机械地敲着键盘。数干种天马行空的猜测在因特网上不断增殖。我按部就班地完成了这个月的财报分析,且并不意外地发现公司成功达成净利润连续缩水一年的伟大成就。

午休,我一边吃着早上买的两个菜包,一边点开热搜词条内的采访视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原来饶城居民都是被乏味平淡的生活所埋没了的天资异禀的演员。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余载,却对此毫无所知。

每个人都准备好了自己的台本,面对镜头毫无怯意。视频最后那个神采飞扬的大妈让我有些眼熟,这种莫名的熟悉感困扰了我一整个下午。直到快要下班时,我才将她与早点铺那个阴郁的大妈对应上。这时我又想起来,我买的应当是两个肉包。

下班后我不知为何有些不太想回家。于是我在原本该向左拐的路口向右拐,向着太阳还未落下的海边走去。到达海边时,一切都刚好,落下一半的夕阳与海面的倒影合成一个浑圆的橘红色的球。我突然感到可惜,有那么多摄像机对准了一只在街上徘徊的大象,却没有一个摄像机记录一个完美的落日。于是我用手作为取景框,眼睛当作快门。咔嚓。

在我刚将钥匙插入锁孔的那个刹那,那个住我对门一年也碰不上几次的老太太打开了她家的门:“哎!我今天上电视了哦!今天我去买菜的时候,那个小年轻怎么着都要我说两句,躲都躲不掉。你看新闻的吧,今晚八点哦!”她脸上的每一处皱纹里都藏满了笑意。她一定是算准了时间,一整天在心里默默演练着,只为这一刻。我礼貌地点了点头,迅速闪进了家门。

我打开电视将它当作背景音,看手机热搜是远比新闻联播了解一件事更为方便高效的途径。经过一天的发酵,网上已经充满了不同的声音。动物保护者们说,动物园压抑了大象的生存空间,现在它爆发了,策划了这场逃离。可是饶城动物园在二十年前就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原本居住在里面的动物早已经被转手卖到了其他地方去。

动物园的原址上新建了许多写字楼。更多的人将自己的理想寄托在这凭空出现的大象上,他们假想着它正在完成某种伟大的朝圣。

我知道这些都不对。因为大象昨天还与我住在同一屋檐下。Ta昨天突然告诉我,ta其实是一头鲸,从明天开始要去海里生活了。

我悄悄发布了一条评论:大象的目标是大海。网上没有掀起任何波澜。

第二天,我如常去上班。在临近下班的傍晚,办公室里一阵骚动。我打开手机,热搜第一条已然变成了 #饶城大象入海 拯救#。我点进词条里的直播,看到黄黑色的封锁线旁边停满了消防车和警车,它们的警示灯——红色、蓝色——一闪一闪,而人们正想尽一切办法试图改变大象行进的方向,不让它踏入大海。前景里的记者慷慨激昂地报道着这一切:“饶城政府已与专业动物保护协会合作⋯”。

大象必须要生活在陆地上,大象不能在海里生活。

在众人的簇拥和警笛声中,大象突然毫无征兆地发了狂。背景里人们四散逃离,正在报道的记者一下子扔了话筒,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冲出了摄像机的范围。大家对它产生的寄托在此刻突然分崩离析。这不是一头良善温和的象。

镜头里只剩下大象。它仍旧不屈不挠地向海走去。它离开了柏油马路,踏上了松软的沙滩。沙子因为它的体重而下陷。它行进得有些艰难,但仍然一步一步地逼近大海。

变故突生。一个孩子突然欢笑着从背后跑向大象,他的母亲一下子腿一软坐倒在地上,惊叫起来。大象缓缓回头,长鼻向孩子卷去——

“砰!砰!”两声清脆的枪响。大家悬在空中的心与大象一起轰然落地。

届时夕阳尚未褪去,波光粼粼的海浪慢慢爬上沙滩。我突然想起,大象只能看见黑白灰。它不会知道橘色的天空与蓝色的海在一副图景里有多么壮丽。

也不会有人知道它想要成为蓝鲸的梦。

诗人的爱 曹语熙

诗人说爱 是轻飘飘的绒羽毛 是沉甸甸的石墓碑

诗人恐惧爱 诗人更恐惧没有爱 两者没有区别 一样都使他懊悔

诗人将心里藏着的一个梦 一个一碰就碎的梦 一个虚无缥缈的梦 投射到了一对深不可测的眸子里 就像影子找到了主人

诗人管你 一个卑鄙地寄居于实体上的幻梦 叫做爱

意义的焚毁 全体新生成员

本篇文章为《新生》某次文学沙龙活动的文字整理稿,经主题分类、语言润色后遂成此篇。本次沙龙的讨论主题为阿城的《棋王·树王·孩子王》短篇小说集中的《树王》。

讨论者 亦——陈思亦、寅——孙寅哲、墨——徐子墨、涛——王一涛、颉——应浚颉、谦——杨谦好、涵——杨轶涵、慧——吕彦慧、源——周思源、新生全社员 文字整理 徐子墨、杨谦好、杨轶涵、袁艺桐

畸形与自然

 读完后我有几个疑惑。为什么作者要反复强调肖疙瘩的儿子有六个手指?或者说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笔墨在六爪这个角色上?

 我个人的解读是作者想通过六指这个看似畸形的特点去说明万事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人们不应当去纠正每一个在我们眼中不合理的事物。在知青眼里,树王是无用且奇怪的,它的存在是浪费资源的。但那些树漫山遍野,它们是自然的积累,存在即合理。而六爪这个角色在村里也并未受到歧视,而是自由地生活着,这也同样

 我在想为什么作者取名六爪而不是六指。作者将六爪塑造成了一个好动、机灵的孩子,好像一个小猴子。也许这也是在暗示肖疙瘩是一个信奉自然力量的人,所以说他的孩子也充斥着动物的野性。

 我觉得在此阿城也点出了村里的人和知青的区别。我记得叙述者当时很疑惑为什么肖疙瘩的妻子和儿子在他死去之后并没有任何忧伤情绪的流露,而这点在后文中也没有得到解答。我感觉他们的生死观是与我们不一样的,是更加倾向于自然、近乎动物一样纯粹的存在。

 我觉得肖疙瘩身上这种超自然的气质与普通人建立起了一种对立的关系。我觉得无论是六指,还是肖疙瘩被磕过又缝起来的上嘴唇都产生了一种异化的感觉。包括肖疙瘩的名字,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点太过度解读 , 但是疙瘩本身就不是完美的东西,它是有缺陷的。

树的化身——树王

 我认为无论肖疙瘩还是作者,都一直在引导知青和读者做一种误读。他们让所有人误认为树王指的就是最大的那棵树。但实际树王不是树王,而是肖疙瘩这个人。这个树王并非物理意义上的树,而更像一种精神体。因为肖疙瘩有精神上的寄托,所以他成为了树王。同样,树王因为肖疙瘩的存在而具有了更深层的意义。因此,当承载着肖疙瘩精神寄托的树被砍倒时,他的生命也随之萎缩。

 肖疙瘩被赋予树王这个称呼是因为他砍树很厉害。“凡是这种树精,连树王都不砍”,所以树王是最会砍树的人,但肖疙瘩却拒绝去砍这棵树。我觉得肖疙瘩的抉择是体现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或许他不愿意打破这个平衡

 这篇小说肯定是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是我觉得在这里肖疙瘩的身份更多的是突出了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肖疙瘩达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他作为一个最会砍树的人,却愿化作树木的守护者。而文中“我们”这群知青作为不会砍树的人,却要去毁坏树木。“人有利器,易起杀心。上到山上,逢物便砍,自觉英雄无比。只是一到砍树,刃常常损缺”。 这里点明了知青们性格中的不足。最后肖疙瘩死亡的场景也让人觉得特别超现实,给我一种非常强烈的古代传说的感觉。他的死亡并不顺遂 刚开始先是土葬,肖疙瘩和树根埋在了一起。在下过一场雨之后,这个棺立起来了,只好又把棺材和人一起火化掉。最终肖疙瘩与物理意义上的树王殊途同归,都以焚烧作为结局。其实这也听具有隐喻性的,肖疙瘩只有跟树是同样的归宿,他才能可以得以安宁。我刚读完的时候觉得整篇小说结束得特别突兀,知青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我”也不知道究竟何去何从。但是我现在又觉得其实这样的结尾是合理的,整个故事在树王真正死的那一刻就结束了。其他人的命运不重要,重要的是树王的生与死。

整篇小说都有一种宿命感,从刚开始就能预料到这棵树是必定要被砍掉的,而肖疙瘩也必定是会被这样的一个时代驱逐的。肖疙瘩这个角色本身也知道他自己的命运,中间虽然他阻挠了但他清晰地知道这是大势所迫,他终究会被时代的车轮所碾在地上。最后,他也是顺势而为,帮助知青们砍倒了最大的那棵树。但他并没有妥协,他以生命做了最后的反抗 他的生命随着树的砍倒消亡了,他不愿意苟活着。我觉得在这是一个人能在这种时代中能做到的最大的一种反抗。肖疙瘩因此也成为了一个悲剧式的英雄角色。

火焰与新生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一段对火焰的描写。整篇小说从头到尾都有火,但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第一段里的火。那天村里为迎接知青们开了一个晚会,也邀请了肖疙瘩,但是“肖疙瘩不说话,不远不近地蹲到场边一个土坡上,火照不到他,只月光勾出他小小的一圈” 在此肖疙瘩显得很小,与他有力气的特质似乎显得不太相符。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解读可能有点牵强,但是它提出了“肖”谐音“小”,就是“肖疙瘩”谐音“小疙瘩”,就是为了突出人物的渺小。

我最喜欢是下面那一句话,“火越来越大。有火星不断歪曲着升上去,热气灼得人脸紧,又将对面的脸晃得陌生”。我觉得这里写得非常的有画面感,同时也暗示着读者接下来要发生一些超出预料的事件,暗合了后文的剧情——大家慢慢地走向极端,背离了原本的自己。

火成为了全文的线索,“大火令我生出无限的幻想与神秘,我不禁站起来想在月光下走开,看看这个生产队的范围”。所以对“我”来说,火的意义是不同的。对别的角色来说,火代表了毁灭,但对“我”而言它却让我生出幻想和神秘。两者之间的一个认知上的区别也让“我”这个叙述者与故事的两方都保持了距离。再来看全文的高潮——烧山。在烧山的时候,阿城特别描绘了一只麂子死亡的场面。在前文中,麂子只在“我”和肖疙瘩的对话中出现过。“我”问肖疙瘩山上还有麂子吗,他说麂子不太有了,不太有了。直到树被砍完了开始烧山的时候,麂子出现了。它挣扎了很久,却又最后毅然地跳入火中,为树陪葬,给我一种生命的倔强的感受。

“忽然六爪尖声叫起来 “呀!麂子!麂子!”我急忙向火中用眼搜寻,便见如同白昼的山顶,极小的一只麂子箭一般冲来冲去,时时腾跃起来,半空中划一道弧,刚一落地,又扭身箭一样地跑。队上的人这时都发现了这只麂子,发一片喊声,与热气一道升上去散开。火将山顶渐渐围满,麂子终于不动,慢慢跪了前腿,头垂下去。大家屏住气,最后看一眼那麂子,不料那生灵突然将身耸起,头昂得与脖子成一竖直线,又慢慢将前腿抬起,后腿支在地上,还没待大家明白,便箭一样向大火冲去,蹚起一串火星,又高高地一跃,侧身掉进火里,不再出现。大火霎时封了山顶,两边的火撞在一起,腾起几百丈高,须仰视才见。那火的顶端,舔着通红的天底。我这才明白,我从未真正见过火,也未见过毁灭,更不知新生。

山上是彻底地沸腾了。数万棵大树在火焰中离开大地,升向天空。正以为它们要飞去,却又缓缓飘下来,在空中互相撞击着,断裂开,于是再升起来,升得更高,再飘下来,再升上去,升上去,升上去。热气四面逼来,我的头发忽的一下立起,手却不敢扶它们,生怕它们脆而且碎掉,散到空中去。山如烫伤一般,发出各种怪叫,一个宇宙都惊慌起来。”

这里写的非常的震撼、壮观,火不仅仅只是自然的景观,更隐喻了人的自大。所谓的烧山只是为了偿还人的执念。这时,李立已经不是为了去实现毛泽东思想,也不是仅仅只为了砍树,他试图通过砍树的举动去证明自身的正确。这其实是一种相当愚昧的行为。我觉得阿城在这里讨论了到底究竟何为愚昧。知青来到村里的时候,他们觉得他们代表了先进思想,他们承载着改变穷乡僻壤、驱逐落后思想的使命。知青要把没用的树全部砍掉,种上有用的树。但实际上到底哪些是有用的树,哪些是没用的树?这其实是没有办法去下定义的。下定义本身恰恰是一种人类的愚昧和自大。等到最后看到烧山这个震撼的场面的时候,看到山上变得光秃秃的、断树奇奇怪怪的时候,人才会发现自己的无知。直到树死了、树王死了之后,知青才明白了一些。因此树王的死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我觉得火烧掉的是树王以及村民与整个土地之间联系的纽带。那一场火,烧掉的其实并不仅仅是树,也不仅仅是树王,而是所有村民的“根”。

 在读到燃烧的那一段,可能因为最近我看最近刚看完《宇宙探索编辑部》,我有很强的悲怆感。一种让你敬畏的力量莫名其妙地出现最后又莫名地消失了,也带来一种现实的荒诞。这篇小说本身就是一次记载,包括作者使用第一人称的视角,使用顺叙,其实都是为了建立一个旁观的形象。而“我”这个旁观者对这一切的记载让人意识到个体的渺小和能力的有限。当整座山燃烧的时候,人们感到震撼和惊愕,只能呆呆地看着。

当李立在目睹着焚烧的时候,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没有“终于结束了”这种欣喜的感叹,也没有无奈的叹息。他只是呆呆地看着。在知青砍树的时候,树王肖疙瘩也是呆呆地看着。他们两个同样的举动带来了一种意义的置换。李立所追寻的砍树的意义,反而最后在焚毁中消失了。树王死了,树也死了,但他所追寻的守护的意义在死后长出的白花中得到了延续。所以我在想,会不会这种功利性的意义其实都是暂时的。只有这种无功利的尊重与坚持所创造出来的意义恰恰才能够长存,获得一种永恒。

之前一种很强的遗憾、为肖疙瘩感到不值的心情,在看到长出白色小花之后都被放下,我最后还是挺释然的。

两个世界的碰撞

 我觉得《树王》所采用的第一人称视角特别好。“我”是以一种外来者的形象来探究两个世界之间的纠葛。这个视角不太带有情感的偏好或是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我” 是带着一种懵懂甚至混沌的视角去展开整个故事,而读者也会随着这样的视角逐渐发展出自己的想法和判断。

 虽然“我”是整个故事的见证者和叙述者,但叙事视角也会受到和他一同前去村庄的其他知青的影响,从他们的视角出发进行叙事。因此,读者可以观察到,这些知青来到村子后刻意制造出了一种对立 知青都被视为自己人,而村里的人则成为了近乎被异化的他者。

 其实我觉得这个村庄本身就是一个很宁静平和的静态空间,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在循环。但是随着知青的到来,这个循环被打破了。就像一个空间,它本身是一个饱满的气体,被戳破了之后,气体释放出来,空间也随之萎缩。如果知青们以一种作为更为流动的、有弹性的方式进入村庄,而并不是选择砍树,或许这个环境内部的稳定仍然会得到很好的延续和保存。然而这里知青们却要“把没用的树砍掉,种上有用的树”,通过砍树这一类似入侵的行为生硬地打破了村庄的平衡,最后将村里的树一把火烧了。我觉得树有非常强的精神凝结在其中,是支撑着村落的一种精神。而砍树则是一种傲慢,却是把村庄内最底层的一些东西给砍掉了。

 对的,我也觉得村庄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圈子,但是现在来了一群知青,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和圈层结构。当两个圈子融合时,必然会生出毁灭的火。前面提到代表毁灭的火焰,我觉得也像是一种末日的象征。一部分人的意志消亡,另外一部分人意志得到继续。只不过这里消亡的人是树王,然而得到继续的反而是那些知青。

原文中“这样的书在城里是“四旧”,早已绝迹,不料却在这野林中冒出一本,且被昏暗的灯照着,有如极远的回忆。我忽然觉得革命的几年中原来是极累的,这样一个古老的杀人故事竟如缓缓的歌谣,令人从头到脚松懈下来。”其实是我们需要回到那些有历史沉淀的东西,回到黑白不那么分明的时候。我觉得生活中是需要这些东西的,我们需要自己去探索,不应该完全依赖一套外界的评判标准。我们最终寻求的是内心的平和。像这里的“我”一样,他刚开始也是混沌的,认为李立是对的,后来他为肖疙瘩的死而叹息。直到最后“我”也没有给出一个真正的价值判断。其实我们每个人可能真正跟随的是这个知青“我”的这样的一种道路。

 “知青中,李立是好读书的人。行李中便有一只大木箱,里面都是他的书。这只木箱,要四个人才移得动。大家因都是上过学的,所以便对这只木箱有敬意,极小心地抬,嘴里互相嘱咐着 “小心!小心!”移至车厢边,下边只站着一个肖疙瘩,大家于是叫 “再来三个人!”还未等另外三个人过来,那书箱却像自己走到肖疙瘩肩上,肖疙瘩一只手扶着,上身略歪,脚连着走开了。大家都呆了,提着一颗心。待肖疙瘩走到草房前要下肩时,大家又一齐叫起来 “小心!”肖疙瘩似无所闻,另一只手扶上去,肩略一颠,腿屈下,双手把书箱稳稳放在地下。”这段中阿城对于知青们搬书的描写非常有意思。从“这只木箱有敬意,极小心地抬,嘴里互相嘱咐着 ‘小心!小心!’”这样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大家对李立以及那箱书都是带有敬意的。但肖疙瘩是怎么做的呢?肖疙瘩“似无所闻,另一只手扶上去,肩略一颠,腿屈下,双手把书箱稳稳放在地下。”他的动作十分稳健,带有一种前进感,并不把大家对于书籍的小心放在眼里。

 搬书这段我觉得很有意思。结合时代背景和后文,里面的书大多数应该都是毛泽东思想或者马哲思想。知青们小心翼翼地把书搬下来的行为就感觉他们把书当做了近似神一样的存在。

 对的,但是肖疙瘩并没有把它当做神话一样的存在,而是一种中立且平常的 态度搬起这箱书。所以肖疙瘩和知青之间的隔阂在这里就已经显现出来了。

意义的追寻

 李立那么拼命地砍树实际上是在追求权威。李立被塑造为一个很严肃的青年,不怎么笑。但到后文砍完树后,他每天从山上下来时经常与旁人说笑,感觉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了。这是因为他完成了砍树王这一里程碑式的目标。阿城通过李立的人物塑造或许是想强调这些知青都想要通过砍树建立自身的权威。李立在砍树的过程中被姑娘们敬佩,被所有人追捧——他其实寻找的是权力。知青们想要抹除树王这一所谓愚昧迷信的象征,并宣告自己成为真正的权威。不过我觉得李立这个角色并不是刻板的。刚开始他很坚定地执行砍树这一命令,但后来却又被树所蕴含的精神力量所震慑。

 对的,李立没有被塑造成一个完全反面的角色。我记得当时六爪想要吃糖,但是“我”没有糖,后来是李立把糖给了“我”,让“我”转交给六爪。感觉这个细节还挺温情的。

 这点上我觉得李立是有一些改变的。他之前是有些傲慢自大的,拼命地想证明自己。当他在砍树后并没有得到意义的满足时,他突然开始怀疑自己,感到歉然。他的歉意是通过糖去传达的。

 对,他是一个发展的角色。

 我其实觉得阿城并没有去劝诫或者批判任何一方,李立只是作为一个缩影。无论是对于毁灭的描绘,还是对于每一个角色的刻画,都像是在说明万事万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树王它有存在的意义,整个村子它也有存在的理由。

 《树王》中特别有意思的一点是不同角色对意义的追求。树王本身也好,山上的生灵也好,都是肖疙瘩生命意义的投射。肖疙瘩所信奉的意义就是万物有灵,我们要尊重万事万物的存在。而这群知青前往村庄恰恰是为了刻意追寻和建立一种意义,他们为自己的举动——砍树——赋予了意义。最后李立去烧这棵树的时候,他“呆呆地看看大家,精神失了许多……呆呆地看看刀,一动不动。”这里他没有爆发出任何情绪化的惊叹,只是呆呆的看着。李立等知青所创造出来的意义反而最后在焚毁中消失了。然而肖疙瘩的生命虽然消陨,但他埋葬处开出的白花暗示了他的意义是得到延续的。所以说我在想,会不会人们刻意建构出来的意义都是暂时的,而肖疙瘩这种抱着无功利的尊重所创造出来的意义恰恰是能够长存的,达到一种永恒。

 我个人很喜欢第八章。第八章很短,就感觉很多事情在这么短短的四五天里面全被改变了。“改变”这个词在这里很中性,但同时带有一种坍塌的、毁灭的色彩。整篇《树王》其实只是描述“改变”这一过程,它不好也不坏。就像第二段里面讲的,他搞不清楚他们砍还是不砍,到底是还是非,整个过程中是很模糊的。在当下也没有办法定义这个事情,到底是愚钝的还是聪慧,到底是落后还是先进的。这个事情可能真的要等到二十多年后,几百年后你回头看才能清晰地明白。我很喜欢这种朦胧、模糊的感觉。

传说般的结尾

 最后的结尾说长出的小白花有治疗刀伤的效果,给我一种古代传说的感觉,就像一个有神力的人死了之后,人们却发现他还留下了点奇异的遗物。

 我觉得很有意思的点在于作者特意标注了白花的作用 它是一味药,用来治刀伤。这让人直接就联系到肖疙瘩会磨刀会砍树的能力,而他具备这种向外伤害的能力,却选择不去使用。用一个不完全恰当的比喻,就像《葬送的芙莉莲》里面芙莉莲就一直收敛着自己的魔力一样。

 对的,这其实是中国人为人处世里面的要收敛、谦和,而非锋芒毕露的状态。这样想想这个结尾还是挺有隐喻含义的。

 因为作者在写火的时候也特意写到在毁灭之后也会有新生,所以最后的结尾我有这样的解读。虽然山火可能暂时地毁灭了树王以及它所代表的精神,但是在肖疙瘩的坟上还是会开出新的花,承载着新的精神,被人们所铭记。

 结尾给我的感觉就像《活着》的开头,在一个午后在田间,然后突然想起以前这个故事。一切都不那么的刻意,包括作者的态度与文章的深意,都是点到即止的,需要读者去细细品读。